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22-06-10 有效期:2022-12-31 文件字号:粤人社规〔2022〕15号
分享
暂无联系信息
平台客服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