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8条”

近日,江门市出台《江门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作方案》(下称“优化营商环境‘38条’”),从2023年开始到2025年,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建设更多营商环境特色品牌,因地制宜争创营商环境细分领域标杆。


江门优化营商环境“38条”聚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营造更高水平的开放环境、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五个方面,提出38项具体工作措施,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打通改革落地见效“最后一米”,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例如,为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江门将推广“一照通行”改革,实现重点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证照信息“一码展示”;推出50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选取不少于20项高频事项实现跨市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企业群众多次跑、来回跑、办不成的问题提供兜底服务;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最后,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优化营商环境‘38条’”的具体内容吧。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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