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实施“青梅计划” 推出十大措施招才引智
7月21日,梅州召开“人才振兴16条”暨“青梅计划”政策发布会,重点解读人才新政。
今年5月,梅州印发实施“人才振兴16条”,明确提出要实施“青梅计划”“鸿雁计划”等五大人才发展计划。
“青梅计划”通过出台10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集聚青年人才来梅就业创业。
在设立人才落户奖方面,“青梅计划”提出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并在梅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与此同时,该计划鼓励本地院校毕业生留梅,提出通过考核、奖励措施,推动在梅院校引导毕业生留梅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奖励;并在梅州生源较为集中的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设立引才联络站,为有意愿回梅工作的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创业、就业等支持,吸引市外毕业生回梅。
在人才引进方面,该计划明确新引进人才可享受1000—5500元/月不等的生活补贴、10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博士配偶待业期间可享受3000元/月的生活补贴,企业类人才补贴优于非企业类人才。重点产业骨干企业、上年度纳税靠前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以及教育、医疗卫生领域自主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同等享受待遇。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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