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保政策新冠肺炎回归常规医疗保障政策,新冠仍然存在,切勿掉而轻心!

   “其实病毒没有凭空消失,很多人已经感染过了,短期内不会再感染,这样就没有了病毒的消息,感觉病毒彻底消失了。以前大家都没有针对新冠的免疫力,所以病毒很容易感染人体,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形成了大规模的疫情,现在都感染过了,病毒传播链条被切断,即使有感染病例,也是散发的,一个人被感染,周围不至于传染上,随着这一个病例痊愈,病毒也就随之被清除了。胡洋医生解释。

明确新冠肺炎患者“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自4月1日起回归常规医疗保障政策。

事实是,病毒仍在,且还在流行,不过是低水平的流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阳性人数20221222日达到高峰(694万)后逐步下降, 2023123日降至最低1.5万;检测阳性率20221225日(29.2%)达高峰后逐步下降,123日降低到5.5%


小编都提示大家切记掉而轻心,新冠并没有消失到。然而,关于新冠特殊保障政策202341日起回归常规医疗保障政策。无疑就是新冠患者并不会全额保保障,但各位也不用担心。现在新冠病毒毒株并不是当初原始毒株那么厉害,但各位都要保重身体。

 

省医疗保障局近日转发国家有关通知,明确新冠肺炎患者“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自41日起回归常规医疗保障政策。

330日,国家医疗保险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委员会、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41日起将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政策调整为常规医疗保障政策。


   自今年18日新冠肺炎感染“乙类乙管”以来,四部委联合制定了新冠肺炎患者临时特殊医疗费用保障政策,扩大了医疗保险支付的药品范围,全面保障了住院费用和基层门诊专项费用。与新冠肺炎感染治疗相关的门诊和急诊费用原则上没有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


上述政策有效保障了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需求,缓解了大医院的医疗压力,帮助群众顺利度过感染高峰期。目前,全国疫情已趋于稳定,防控形势普遍改善。《通知》明确规定,从41日起,“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将回归常规医疗保障政策。符合规定的新冠肺炎患者将实施与其他20多种乙类传染病相同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同时,为避免个别患者因病情严重、成本高而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通知》特别提出,各地要加强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的监测,对符合救助条件、个人负担重的患者按规定及时给予医疗救助。

目前,国家新冠肺炎诊疗计划中的部分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尚未正式纳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关医疗保险临时支付政策已于331日到期。为了减轻社会负担,引导医疗机构使用质量可靠、价格合适的药品,进一步丰富临床用药选择,提高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的可及性明确规定,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可以临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治疗费用与医疗保险目录中同类药物差异较小”。

 

   省医疗保障局在转发《通知》时强调,《通知》自41日起实施,按患者入院或就医时间计算。此前,广东发布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治疗费用的通知》同时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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