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20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促进全省个体工商户可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相关扶持政策《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扶持政策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个体工商作为广东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促进创新创业政策、促进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参与广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是稳定增长和就业的基础,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韧性。目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稳定,但仍面临运营成本上升、市场发展困难等一些实际困难。要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增强经营信心,不断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了31项具体措施,重点是降低成本、稳定运营、减轻负担、改善环境、扩大空间、促进发展,建立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服务链,促进个体工商户的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1、降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通过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水、电、营业场所使用成本、加强保险保障作用等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
2、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财政支持。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困难、昂贵的问题,通过降低支付费用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和折扣利息政策的实施,加强信用管理服务,方便外汇业务在线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采取多种措施缓解财务压力。
3、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继续落实减税降费,重点落实增值税期末退税、增值税减免、契税优惠、六税两费减免、重点群体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4、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的政策,促进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监管,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测的商业环境。
5、扩大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空间。丰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类型,不断加强对“个体企业转型”的支持,支持在线商业模式的发展,提高个体工商户的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知识产权能力,加强标准化服务,促进个体工商户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6、增加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支持退伍军人创业,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的监测分析,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为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个体工商户的长远发展。
三、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针对疫情期间和个体工商户未来长远发展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基于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如抗风险能力低、运营成本高、金融服务力度小、创业信心不足等。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质量等方面,努力发挥政策的结合,有效帮助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增强信心。
二是注重高质量发展。从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继续努力发挥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化、职业技能培训等工具的综合作用,有效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竞争力,帮助他们稳步前进。
三是力求准确务实。坚持从“小切口”入手,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如鼓励银行为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第一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费不低于50%,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个体工商户将房屋转回原经营者名下,免征契税等,政策方向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利于“精准滴灌”。
四是突出系统集成。整合市场监管、税务、银行、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的最新支持措施,反映了个体工商户的“量身订造”。
四、保障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地级以上市政府建立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研究和推动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协调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大事项。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详细落实培育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政策意识;加强政策执行跟踪检查监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五、实施期限
《若干措施》自2023年1月12日起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的期限或国家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