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起医保新的政策法规正式实施!包括2个新冠治疗用药
自2023年3月1日起医保新的政策法规正式实施!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近发布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新增西药、中成药111种,其中新冠肺炎治疗药品2种,罕见病药品7种,儿童药品22种。其中针对疫情扶持政策,新冠肺炎治疗药品阿兹夫定片、清肺解毒颗粒新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自4月1日起实施。
《目录》共收载药品6294种。新增西药和中成药111种,目录中被调出的有3种药品,部分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按规定补充。
从医保新的政策法规实施,可见本目录中的药品在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时区分甲乙类。国家谈判药品、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属于乙类药品。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乙类药品由被参保人支付一定比例,然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个人自付比例由总体规划区域确定,并报广东省医疗保险局备案。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分为甲类和乙类。
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实行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对于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过支付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由参保人承担,超过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被参保人按实际价格分担,工伤保险基金按实际价格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