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贴”成为深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新调整

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该局制定了《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清单》,标志着深圳市就业创业政策解读新调整,增加了“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贴”、“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补贴”三项政策;优化调整“小微企业社会保障补贴”、“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大学生职业技能评估(评估)补贴”、“就业实习补贴”等四项政策。涉及补贴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调整的项目,自《清单》实施之日起实施调整后,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首次受理的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享受。


据就业创业政策解读报道,“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贴”的新补贴条件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在深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补贴期不超过18个月。


新的国内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属于国内服务企业;招聘人员为国内服务人员;有关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由单位出资购买国内服务商业保险。补贴标准为国内服务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的5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元。补贴期限为每年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


新的商业孵化补贴条件包括:区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认可的商业孵化基地为以下企业家提供一年以上的商业孵化服务,孵化成功(孵化团队在孵化期内注册),协助企业家完成独立企业家身份验证:孵化企业实体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清单”;同一企业家有多个创业实体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只有一个企业符合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3000元。补贴期限自登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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