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支持汽车消费新政,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

广东省商务部等22个部门最近联合发布了广东省进一步激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期将进一步延长,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未来也可以销售二手车,广州和深圳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和销售二手车将不再占用车牌指标。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和使用,加快二手车市场活跃,扩大汽车更新消费,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可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共13项政策,进一步激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


针对近年来销量持续上升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广东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迟。同时,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出台新能源汽车下乡扶持政策,鼓励汽车企业开发满足农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新能源汽车,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惠民”活动。


广东还将继续扩大汽车文化旅游消费。培育自主驾驶和住宅汽车旅游消费,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自主驾驶旅游路线;鼓励城市举办以汽车生活为主题的文化旅游活动,探索打造汽车文化旅游品牌;促进自主驾驶和住宅汽车销售,将汽车文化旅游消费纳入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的主题;探索举办汽车集会、房车露营嘉年华等汽车系列赛。


《实施方案》还支持广东省有条件的汽车进口港区域制定汽车平行进口工作方案,依法开展平行汽车进口业务。


针对二手车流通,《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企业可以销售二手车。广州、深圳汽车销售企业购销的二手车不占用车牌指标。广东省将确保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少0.5%的增值税政策。


为促进二手车大规模流通,广东省自2023年1月1日起,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销售三辆以上二手车,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不得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得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在汽车金融服务方面,广东提出深化金融机构与汽车龙头企业、汽车金融租赁企业的金融合作,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加强与汽车制造商的合作,与制造商合作,探索建立直接客户渠道,促进汽车在线直销,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探索推出个人汽车贷款产品。

平台客服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