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励1亿元 广州构建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
12月27日,广州印发《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明确对金融机构落户、增资扩股、企业上市、风投创投、期货市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融资租赁、金融人才等开展资金支持。根据《若干措施》,市、区两级政策叠加后,法人金融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最高可获1亿元奖励。
《若干措施》结合未来5年广州金融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其中,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提高至5000万元;商业银行专营机构落户奖励提高至1000万元;与此同时,《若干措施》明确对获得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控股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奖励1000万元,并新增金融科技或数字金融主体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若干措施》对广州期货交易所每个上市新品种给予2000万元奖励,服务保障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推进产品研发进度。同时,对在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公司和期货公司地区总部按照综合排名进行奖励,激发其交易积极性。
广州还通过财政奖励加大资本市场培育力度,一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模进行梯度奖励,同时将上市公司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500万元;另一方面将风投创投机构管理能力奖励上限提高至2000万元,引导风投创投机构投向广州市企业。
《若干措施》发布后,以《若干措施》为核心文件、9个已经印发实施的专项支持政策为落实举措和行动方案的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正式构建,基本涵盖了“十四五”后半程及未来一段时期广州金融的重点工作。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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