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起实施 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12月25日,中山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据会议消息,《条例》围绕部门职责分工、提升政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加强法治保障、附则等方面共设置五章57条,针对企业从进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设定了39个方面的制度措施,全方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简化设立程序吸引企业进入


为促进招商引资,提升产业竞争优势,《条例》从产业协同发展、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等方面设定了两项制度措施。一是明确纵向从规划上统筹产业的集聚发展,横向加强各镇街间的协同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促进本地产业链的形成;二是要求做好产业园区规划工作,实行工业用地全周期管理,完善配套设施,统一监督管理工业用地,促进招商引资和本地企业转型升级。


为了简化企业设立程序,《条例》围绕企业准入准营、财产登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设定了4项制度措施。其中,将通过优化和整合市场准入环节的管理措施,将其汇集于一张清单并向市场公布,稳定经营主体预期。明确规定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推行经营主体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一网通办,实现经营主体登记管理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通过加强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共享和政务服务事项联动办理,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规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和官方网站公开服务范围、标准、收费、流程、时限等信息,为经营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


优化政务服务培育企业成长


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供惠企便民的高效服务,《条例》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流程、行政许可和审批、办税效率、政务服务评价等方面设定制度措施。

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主体、内容、禁止性规定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在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明确规定市政务服务数据主管部门牵头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三个政务服务平台。在精简政务服务流程方面,明确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一次办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以及促进政务服务跨区域办理,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在优化政务服务环节上,明确要求实施证明保留事项清单、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等三项制度,通过制定证明保留事项清单、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真正实现减证便民。在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上,《条例》明确要求推广“多报合一”制度和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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