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10-05 有效期:2023-10-21 文件字号:国办发〔202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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