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适用《佛山市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1-06-18 有效期:2021-08-18 文件字号:顺市监〔2021〕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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